記者 楊金明/富里報導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於今(20)日,針對媒體對於富里鄉農會總幹事張素華,於臉書發表幸福廣場收費,將影響地方發展發出求救PO文,文中非事實之事,媒體依據公開社群報導,為平衡之報導及張素華在公開社群,試圖影響視聽。




富里鄉長陳榮聰表示,公所提出嚴重聲明,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排除提出告訴。陳榮聰氣憤指出,前鄉長黃玲蘭與農會簽訂五年契約經過公證,但契約中詳細敘明如甲方另有用途可解除契約,而解約時雙方是於共識下解除契約,何來不認帳及公報私仇之說。



陳榮聰再指出,幸福廣場經評估將設立有關創生場域,目前相關程序也正在進行,也是地方配合政府政策,且幸福廣場農會管理期間不僅未盡維護之責,造成環境衛生問題。
尤其是,雖解約,但公所還是開放使用,目前為防疫期間,場域內發現有丟棄口罩及垃圾,嚴重影響環境衛生,迫使公所不得已提出管制措施,且公所惟政府行政機關,豈能會以公報私仇,作為農會總幹事張素華所言選舉恩怨。


鄉長陳榮聰強調,維護公所所有權之土地環境衛生是依法,而設置告示牌乃為必要措施,一切依法行政,陳榮聰也呼籲,張總幹事不要利用社群散播不實言論,應依合法途徑跟公所協調,這才是地方真正之福,在此,也鄭重呼籲媒體,站在監督方應詢問雙方而不應以單方之說就進行報導,有失中立公正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