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鄉被水力發電破壞 憤怒鄉民有誰能保護山林

記者 楊金明/卓溪報導

(翻攝網路)

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却位於花蓮縣卓溪鄉境內,引發眾多卓溪鄉民憤怒不已,世豐電力股份公司經過多次於部落裏召開開發計畫說明會,各部落支持、反對,造成了兩方較勁意味相當濃厚,尤其是反對方,也對於卓溪鄉公所與部分代表的態度曖昧顯得非常不以為然,對於世豐公司所提的復工理由,更認為有誤導民眾之嫌,並拿出資料全面打臉,甚至不排除向花蓮縣政府或中央陳情,希望能註銷有危害傳統領域與藐視侮辱原住民傳統文化的開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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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發電廠開發案近來已成為了部落說明會或是鄉民代表會的臨時會及立山、太平兩村6部落最關心的大話題。支持此案的村民們都認為發電廠有助於提升在地就業率與藉由回饋機制的善用來重新改造社區部落;反對村民則是憤怒認為此案截水發電,不但會造成地貌的嚴性重大改變,蓄水發電也存在著無法預知的危險,族人賴以狩獵與耕作的路徑也因此而改變,重要的是此公司並不尊重在地族人的意見,也誤解《原基法》第21條所賦予在地原民的權力….。

各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都爲民意機關,接受民眾陳情之事,是正確不過的事情。當民眾飽受委屈、無助、困惑、無奈、投訴反應感覺求助無門時,要是公部門卻無消無息,可見問題的嚴重性了。

花蓮縣卓溪鄉民代表會分別於4月1日及4月17日二天,由代表會主席金淑敏、副主席李桂英、代表高正虎代表,接受了為守護自己靚麗家園山河勇敢站出來,卻投訴無門的鄉民陳情。

主席金淑敏心中沉痛表示,看著鄉民們憂心的陳述山林被嚴重破壞、恐懼擔憂的情景,代表們感受到了其守護山河的決心,也接受了陳情案並立即轉發於鄉公所請求協助釐清其合法性,及重大工程開發案理當應強烈接受環評法的檢驗,同時舊案未結,竟又蹦出設置火藥庫(13噸火藥)基地案,鄉公所竟然推拖說不知情,公理何在?金主席特別強調「請尊重部落村民的意識」及呼籲「當資訊不透明時就容易引起爭論,更容易引起抗爭。」試問–豐坪溪世豐水力發電廠的開發行為有全部公開、透明、誠實告知嗎?

在傳統領域進行的重大工程開發案族人有權受原基法第21條的保障,可以亂搞嗎?公所在執行公務的同時,沒有權利昧著良知及公正性誘導或傳達不正確的訊息給部落族人!

有眾鄉親日前親至卓溪鄉民代表會悲憤陳情,他們對於鄉公所消極作為表示遺憾,也對於選區內的鄉民代表對發電廠事件的曖昧更顯憤怒無奈。卓姓民眾表示,鄉公所應勇敢站在嚴守法令與守護傳統山林這方,世豐公司有無違法施工,應嚴正稽查與阻卻違法,並且據實告知鄉民,不應如臨時會期間回應代表們提問時,都以「我不知道此事」、「還要再詳查」等等不耐煩的言語字眼來塘塞質詢與疑慮;至於有些代表以「支持多數民眾意見為意見」為由的強硬態度更讓兩方民眾驚訝,鄉民強烈指出,要支持就支持、要反對就反對,無論最終的結果如何,大家都會無奈忍痛接受,還有什麼立場不敢表態。

另一位投訴的民眾也指出,村裡有這麼大的事,鄉公所為何不召集大家來說清楚講明白,只要說到此開發案時,就推說是中央的權責,地方根本無權置喙,難道身為卓溪鄉地方最高行政首長,就不能勇敢與鄉親們一起站出來,帶領支持與反對兩方向開發公司及縣政府、中央陳情解決此事嗎?靚麗的幸福卓溪這個招牌讓鄉親看了只能嘆氣搖頭了,民心盡失。

卓溪鄉公所秘書林萬金誠摯回覆記者時表示,世豐發電廠此案是屬於中央的權責,鄉公所僅是配合角色,若民眾有疑慮可向鄉公所陳情,權責內的當然可以立刻處理,但若非權責,就必須轉報於縣政府、中央核覆,不是不幫忙,而是要站在「依法行政」的立場上幫忙解決兩方的問題。至於世豐公司實際施工期程(93年1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是否違反94年2月公布的《原基法》或因其他相關法令造成停工事實,鄉公所早已去函原民會等相關單位釋疑,目前都還没回覆;另外此發電用地取得方面,初期世豐公司早已取得128筆土地同意書,後因精算用地實際範圍而調降為75筆,而且也完成了法院公正程序,地主更幾乎是山里地區的民眾。對於有民眾向代表會陳情,林秘書強調,鄉公所並没有所謂「態度曖昧」字眼問題,鄉公所是行政機關,這件事必須站在「依法行政」的立場去處理。不過,也樂見發電廠案能藉由代表會主席金淑敏的幫忙向中央立委陳情,鄉公所、代表會一起善用不同的管道求助,讓此事件能獲得最具共識的解決方法,同時也歡迎鄉民能提供更多、更好的解決意見給鄉公所或代表會,這些意見全部都會納入解決問題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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