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遺失手機現金三萬 玉警即刻尋獲

記者 楊金明/富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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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三大工作主軸中,為民服務便是極為重要之任務,如同警察是人民的保母,亦是人民的好厝邊,每當民眾遇到困難時,員警皆會竭盡所能的協助排除萬難。日前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永豐派出所副所長陳錦生正要執行警勤區訪查勤務時,一位男子如熱鍋上的螞蟻著急的跑進派出所,慌張地說大人呀,「怎麼辦我的包包不見了,裡面有三萬塊、手機及重要證件」,副所長陳錦生見狀立即安撫男子不安的情緒,並耐心的詢問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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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了解,男子姓葉(47年次),其在村內參加友人喪事,在出殯後大家聚在一起吃飯時,葉男在三杯黃湯下肚後,便失去記憶;清醒後只記得把身上的包包放在地上,卻不知道到底把包包放在哪裡,因擔心被人撿走,再加上身分證等重要證件;新臺幣三萬多塊及手機都在裡面,遂緊急至派出所請求協助。

副所長陳錦生表示,在詳細詢問相關足跡後,冒著雨開車帶著葉男返回現場,沿途聽著其比著及說著自己記憶裡走過的路,一步一步的仔細找尋,在返回到現場附近時,陳副所長赫然發現一間廁所,心想會不會是因為去上廁所時而把包包放在地上,眼尖的副所長果然在廁所旁找到包包,包內物品完好如初,無短缺。

葉男對於失而復得的包包,非常感謝陳副所長熱心的協助找尋,因派出所的重視,才能在第一時間把包包找回來,並未造成損失,不停的跟副所長道謝,有你真好。

分局長陳蔚文表示,從事警察工作以來,員警最開心的事就是在協助民眾解決疑難雜症後,笑容無價,看到民眾臉上的笑容,員警再怎麼辛苦都值得。在此也呼籲民眾,東西遺失時要盡快至當地派出所報案,員警可以即時協助找尋,以降低錢財的損失及重辦證件的費時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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