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吉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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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14)日晚間18時30分許,1名王姓女子焦急的跑到水源派出所告訴值班員警說:「家人今天在山區採集了一些野生菇類,為避免誤食所以先將野菇帶下山,後來遇到1名同村的男子說有需要,可不可以將野菇送給他,因此經過家人同意,男子就將野菇帶回去了」。
王女從家人口中得知此一訊息後,心裡越想越不放心,如果帶下山的野菇有毒那「事情就大條了」,於是透過網路資料反覆比對查詢,確認男子帶回去的是含有毒性的「綠褶菇」,如誤食可能會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血便、脫水等腸胃中毒症狀,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喪命。因為女子不知帶走毒菇的男子住在那裡,所以轉向警方求助,警員方泓鈞當時聽了女子的描述,確認帶回毒菇的就是家住水源村徐姓男子,於是員警迅速跳上警用機車前往男子的家中,一進門見男子正和2名友人在聊天,馬上大聲問:「野菇在那裡?有毒不能吃!」
在場3名男子當時先是目瞪口呆,然後手指向廚房說:「野菇還在鍋裡煮,還沒起鍋」,於是員警說明那些是含有毒性的「綠褶菇」,這時大家才恍然大悟,最後警方再度提醒有毒的「綠褶菇」外觀和無毒的「雞肉絲菇」相似,在採集野菇時千萬要小心確認,以免誤食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