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鳳林報導

台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秘書室駕駛員王俊華(男50歲住玉里鎮),今(30)日上午10時停車後,步行回醫院路上(中美路50號前),突然發現路中央有現金新台幣3000元,立即趕至花蓮縣警察局鳳林警分局交付警員。


上午10時15分,一名身障人士(男,姓徐約54歲),急忙趕至分局報案,因職業為計程車司機,停車後步行往鳳梧旅社方向行進當中不慎遺失現金新台幣3000元,請警方協助,徐男敘述遺失現金地點與王姓駕駛員所拾獲點相符合,警員對著著急的徐男溫馨告知,你遺失的財物已被王先生拾獲交由分局,這時徐男終於露出了笑容,對著王姓駕駛直道謝,有你真好揪甘心。

駕駛員王俊華表示,平時醫院就有教育拾金不昧正確觀念,對於遺失財物者心中絕對是緊張不已,本著助人為快樂之本,能將拾獲財物交由遺失者是件歡喜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