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子不見了 苗栗警神智慧查證後真相大白

記者 楊金明/通霄報導

昨(25)日上午一名居住臺中市廖姓女子(59年次),因心情不好獨自從臺中開車到苗栗散心,開到後龍某間超商休息後想到通霄白沙屯拱天宮拜拜,遂將自小客車停在超商停車場後搭乘計程車前往,但是當婦人從通霄坐計程車返回苗栗要去超商取車時,卻沒看到自己的車子,急忙跑去問超商店員自己的車子是不是被人開走了,店員調閱店外週遭監視器並未看見婦人將車停放在此處,婦人情急之下只好報警求助,經過警方調閱警政查詢及監視器系統影像釐清後「案情大逆轉」。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警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員蔣坤宏,於昨(25)日下午14-16時接獲民眾報案,稱自己停在超商停車場的自小客車不見了。員警火速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名女子神色慌張向警方指稱:自己停放在超商停車場的車子不見了,因自小客車為平時自己上下班使用,對她十分重要,希望警方能幫忙協尋。

員警先將女子帶回勤務處所同時安撫情緒,請其先冷靜,同時依照女子提供的停放時間調閱超商及路口監視器,發現女子陳述的停車地點與監視器畫面不一致,這才讓案情「水落石出」。原來女子記錯停車地點,所以才會誤以為自小客車遭竊,所幸警方細心查證幫忙釐清真相,員警調閱相關資料後研判當時婦人應是將車輛停放在新港路附近一帶超商,員警帶女子返回到新港路作地毯式逐一尋找後,終於在下午16時許,發現女子的自小客車完好停在新港路上某間超商停車場,女子當場感動說不出話來,一直向員警頻頻道謝,也因為自己一時疏忽造成警方奔波頻頻致歉。

苗栗警分局長楊贊鈞表示,此案同仁能在最短時間協助民眾找回自小客車,秉持為民服務的高效率及同理心值得嘉許與讚賞。同時也呼籲大眾在停好車輛後可以用手機將現場位置拍下方便自己尋車。如果一時間找不到車輛也不用驚慌,可以致電警察單位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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