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外出散步體力不支 苗警貼心助返家

記者 楊金明/苗栗報導

苗栗市一名劉姓老婦人(28年次),於日前中午用餐後到外散步,一路從「北苗」家中走到「南苗」,因老婦人年事已高,走著走著卻忘了回家的路,一路往南苗法院方向走去,最後體力不支只好坐在公車站牌下,路人察覺有異,疑似走失老人,報警前往處理,經員警多方查證後,查出老嫗住處將其護送返家。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南苗派出所警員徐明彤、黃楷祥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於下午15時5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法院前面公車站牌有一名老人坐在此處,員警立即前往報案地點查看,發現一名老婦人坐在地上休息。員警趨前關心瞭解,因老婦人年事已高,加上有些失智情形,無法明確陳述年籍資料及家屬聯絡方式,因此處來往車輛眾多,員警先讓老嫗坐上巡邏車,將老嫗回派出所休息,並且提供飲水供其食用。後再以警政查詢系統及相關建檔資料交叉比對後,終於查出老嫗的年籍資料,並將老嫗安全護送返家交由其女兒照顧。

老婦人女兒表示,平時都由其陪同母親外出,當日母親吃完中餐後獨自外出並未告知她,以為母親只是在附近走走,沒想到竟走到8、9公里遠外的南苗市區,可能因體力不支只好坐在地上坐著休息,幸好有路人發覺幫忙報案,見到母親安全無虞返家,也卸下心中的擔憂,對於警方的幫忙感到萬分感謝,有你真好。

苗栗警分局長楊贊鈞表示,同仁於巡邏勤務第一時間發揮同理心護送老嫗返家,避免可能的危險,為民服務精神殊值嘉許;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家中如有失智、老化或容易迷途者,除應特別照料或配戴手環嚴防走失,更應在其身上留下可資辨識身分或至分局偵查隊建立指紋檔案,萬一走失可讓處理員警能更順利、迅速找到家屬,協助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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