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富里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富里分駐所所長羅萬億、警員劉一慶,日前執行下午16-18時巡邏勤務,鄭姓車主等六位親友心急如焚跑進派出所報案,稱一行人從花蓮市南下富里鄉參加音樂節活動,把愛車停放在富里市區,搭乘接駁車至會場,約傍晚18時活動結束,搭乘接駁車返回市區,卻發現汽車竟然不見了。在員警仔細追查後,原來是車主記錯車子停放地點,當員警尋獲汽車時,鄭民不僅尷尬的笑了,也喃喃自語的說真不好意思,並感謝員警細心的幫忙找回愛車,直說金正啾甘心。

所長羅萬億表示,依照經驗判斷,一般汽車防盜安全性方面應是沒問題的,車子停在人來人往的馬路旁,按常理宵小不至於那麼明目張膽的下手竊車,研判應是天色昏暗及車主人生地不熟忘記停放的位置。遂立即安撫一家人不安的情緒,接著詢問車主從哪裡來,然後去了哪些地方,依據相關蛛絲馬跡,駕駛巡邏車載著鄭民至可能停放路段找尋,約10分鐘,順利於富里火車站附近找到愛車。在協助民眾找到愛車後,鄭民一家人開心地頻頻道謝,並大讚員警積極熱心的為民服務,非常有效率的尋回愛車。
分局長陳蔚文表示,當民眾需要協助時,同仁總是會在第一時間即時伸出援手,民眾有需求時,同仁總是不辭辛勞,無怨無悔的默默付出,民眾有需要時,同仁絕對會與民眾站在同一陣線,也希望民眾在看見同仁辛勞執勤時,能夠多多給予掌聲及鼓勵,讓同仁更有動力與幹勁為民服務。在此也溫馨提醒民眾,在出外遊玩時,若至人生地不熟地區,停放車輛後可於現場以手機拍照,以防止發生車子找不到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