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鳳林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警分局西林派出所警員黃華群,日前巡邏行經西林村西林155號前,發現一支手機掉落在馬路上,立即將手機撿起,返回駐地依拾得物程序辦理,希望能夠趕快連絡上失主並將手機歸還。員警推測失主應為村內學生,不慎將手機掉落路上,然手機螢幕上鎖,無法開鎖查看通訊錄及聯繫手機所有人,只能先行協助將手機電力充足,讓手機保持開機狀態,等待失主撥打電話找尋手機,果然不久後便有一名男子來電要找尋手機,男子向員警表示自己就是手機的失主,所描述之手機皮套外觀及特徵,與員警拾得之手機相符,便請失主到派出所認領。

失主在下課後便急忙到派出所認領,吳同學稱就讀於轄內國中,可能在上校車時手機不慎從運動褲口袋掉出,值班員警在核對失主身分無誤後將手機發還,吳同學表示雖然手機不是新的,但手機內有許多珍貴的照片,非常感激員警熱心協助,讓他能夠順利找回手機。
鳳林分局長林昆達表示,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應妥善保管隨身物品,且下車時務必再三確認是否遺留任何物品在車上,多一分注意,少一分煩惱,發現東西遺失時要儘快至當地派出所報案,員警可以即時協助找尋,以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