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分警受理舉家外出申請哦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花蓮縣警察局花蓮警分局為讓準備至外地出遊的花蓮鄉親過一個安心快樂的牛年,於2月3日晚間22時至2月17日24時止為期15日,實施協助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民眾可致電或親至派出所申請舉家外出,讓員警協助守護您的家園。

即日起至2月17日24時止,過年欲出遊的花蓮民眾可撥打電話(110)或親自臨櫃申請舉家外出。員警會將申請人外出起訖時間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登記於「受理民眾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登記表」。如申請人居住之鄰近區域已劃定或增入巡邏區線,不再設置臨時巡邏箱,僅註記登記表內,若無法兼顧則於適當地點設置臨時巡邏箱。受理申請後,派出所將加強住家附近巡邏,守護出遊民眾居家安全。另外,申請人提前、延後返家時,可隨時與派出所聯繫。

花蓮警分局表示,春節期間將結合義警、民防、社區巡守隊、警察志工等民力,共同維護社區治安,使花蓮鄉親安心歡度春節。


發表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