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臺東報導

臺東縣民眾交通違規遭他人檢舉之案件從108年4,667件、109年飆升至8,143件,今(110)年1至7月也受理近5,034件,為降低民眾交通違規,臺東縣警察局前往教育電臺宣導交通安全規則,並呼籲用路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維護交通安全及秩序。
經統計分析容易遭他人檢舉之違規態樣以違規停車最多(約占65%),其次依序為轉彎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約12%)、雙黃線違規迴轉、違規超車、未規定駛入來車道、右側超車、紅燈右轉、闖紅燈等行為,違規罰鍰為新臺幣300元以上5,400元以下,遵守規則除了守護安全也守護荷包。
另外易遭檢舉之路段以臺東市區之中央市場周邊、東海國小周邊(長沙街,開封街)、傳廣路、臺東火車站周邊(馬亨亨大道、文昌街)為主,其次為東49-1線、省道臺9線(鹿野鄉鹿野村、關山鎮、池上鄉)及臺11線(都蘭段、隆昌段)等路段。
縣警局表示,「為避免遭他人檢舉交通違規,要自身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例如轉彎時要開啟方向燈,紅燈時不違規右轉,雙黃線不違規迴轉,守規則才能守護自身安全」,交通安全,從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