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追咬傷人 鳳警立即協調防疫所安置

記者 楊金明/豐濱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警分局豐濱分駐所近兩個月受理數起犬隻傷人案,經員警調查,豐濱市區有某位居民提供食物飼養2隻流浪虎斑犬,2犬隻未繫上繩子並經常莫名追咬行經的當地居民及行人導致受傷。

日前副所長陳彥螢見一婦人騎乘機車行經此處再度遭2犬隻咬傷,積極通報聯繫豐濱鄉公所及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人員協調處置,於(7)日在前揭單位協調飼主配合之下,將經常攻擊路人之犬隻送往防疫所安置,解決鄉親近期的困擾。

鳳林分局長簡龍宏表示,近來棄養流浪犬隻已衍生很多社會問題,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棄養動物可裁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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