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仁武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於110年1月8日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仁武區八德東路發生車輛後方不明原因受損,現場並未尋獲破壞工具,只有被害人提到多年前與人有金錢糾紛。
仁武分局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與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鄭檢察官子薇指揮偵辦,經擴大調閱監視器,鎖定許姓(男31歲)犯嫌及其使用車輛、藏匿處,於前述時、地查緝許嫌到案,並起獲大麻2包、安非他命1包、愷他命2包、K盤1個、安非他命吸食器2支、手機3支、鎮暴槍1支等贓證物。許嫌異常狡猾,經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持續追緝,於111年2月18日下午15時30分將許姓犯嫌查緝到案。詢後依違反毒品、槍砲及毒品通緝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仁武分局表示,暴力不能解決事情,凡事都應理性,遵守法律的底線,警方對於暴力等犯罪滋擾行為都將積極收集證據,依法嚴辦到底,不容有重大違法脫序行為發生,以有效確保轄區治安平穩,防止危害衝突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