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違規行駛遭警攔查送辦 只差一步到公司金正有夠衰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小港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巡佐邱瓊志、警員鄧伊庭於日前中午12時1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見一杜姓男子(65年次)騎乘機車違規左轉後逆向行駛,警方見狀立即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發現杜男身上渾身酒味,經對杜男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檢定,酒測值高達0.47毫克,遂將杜男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帶返所偵辦。

經了解杜男一上班就飲用保力達提神,在酒精濃度尚未代謝完畢時,就不顧自身及他人危險酒後騎車,甚而在違規被攔查後,藉著酒膽上身,在警方施測過程,頻頻用不耐煩、不客氣的表情及口吻與警方對談,但杜男種種行徑絲毫不影響警方強力執法的態度,現酒駕超標觸犯刑法,杜男只得無奈不發一語,全案詢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長許健基表示,呼籲民眾,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也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心態。


發表迴響

Please log in using one of these methods to post your comment: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