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房租人收不到法院通知卻成毒品通緝犯 車違停遭警查緝逮人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左營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啟文派出所於12日傍晚18時50分許巡邏時發現一台黑色自小客於左營區果峰街、中華一路違停在路旁,為顧及用路人安全,遂上前欲取締其違停行為,孰知竟意外查獲是一名毒品通緝犯。

經調查,此名駕駛為44歲的童姓男子,於111年2月10日因毒品案遭高雄地檢署通緝;男子稱來左營區果峰街、中華一路是因為要來載朋友,貪圖方便在路邊停車等朋友上車,自己平時都在外地做裝潢工作,位於前鎮區的戶籍地已經租給別人,可能房客忘記通知他有重要信件,經警方上前盤查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直呼冤枉,全案警方依法解送至高雄地檢署歸案。

高市警局表示,呼籲民眾,如有司法案件收到傳票時,務並依指定庭期出庭,或「檢附具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先行向地檢署或法院請假,如有疑義得以電話聯繫承辦股;若要變更或指定送達地址,應即時向地檢署或法院陳報、以免遭到通緝而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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