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
極為重視街頭暴力案件,針對涉嫌暴力、毒品、槍枝且經常糾眾聚集、妨害自由、恐嚇危安、毀棄毀損等嚴重影響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易滋事分子,制定處理標準作業流程,並透過每週聯繫關懷之方式,告誡約制街暴對象勿再涉嫌街暴行為。
鑑於組織犯罪、聚眾鬥毆或其他重大影響社會治安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其危害重大,經院檢機關命定期至警政機關報到者,若未依規定報到,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法院、檢察官即得逕行拘提,以強制處分方式嚇阻街頭暴力案件,以先期預防犯罪之發生,維護民眾生活環境。

現任高雄市警察局長林炎田,上任後積極延續前任局長
黃明昭(現任警政署長)的治安政策,指示除關懷約制街頭暴力分子外,亦須加強查捕遭通緝之街暴分子,務必追緝歸案,以杜絕再涉案之可能,高雄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遵照指示,立即與仁武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列管街暴通緝逃犯黃嫌(男、21歲)。 因公共危險案及毒品案遭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橋頭地方檢察署、高雄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之黃姓男子,於108年4月起因涉及6起街頭暴力事件經高雄市警方列管在案。案經專案小組歷經數月之追緝,鎖定黃嫌搭乘之交通工具,趁黃嫌更換藏匿處所時,於111年12月27日在高雄市左營區,逮捕黃嫌歸案。
高雄市警局長林炎田表示,街頭暴力緊鄰民眾的生活環境,影響人民甚鉅,高雄警方先以關懷約制的方式,預防犯罪發生,再以強硬的手段,不遠千里不問何時,積極查緝逃匿的街暴分子歸案,展現雄警打擊暴力犯罪的決心,嚇阻列管易滋事的街暴分子、涉案高風險分子,維護高雄市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