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臺東報導

臺東縣警察局為落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核制度,促使公職人員誠實申報財產,業於112年2月16日上午9時在縣警局勤務指揮中心會議室,舉行112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查公開抽籤作業。112年度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有232人,依抽籤比率10%抽出24人進行實質審查及依抽籤比率2%抽出1人進行前後年財產比對,抽籤作業由陳局長親自主持。

陳局長會後表示,依據「政風機構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作業要點」規定,經審查後如發現有故意申報不實,將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規定,報請法務部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而誠實申報財產,是公務員的責任,落實推動陽光法案,更能達到「機關廉能、首長廉潔、民眾支持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