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露財遭強盜財物 鳳、吉警協力逮捕強盜犯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鳳林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於3日晚間22時許,受理民眾家內遭強盜財物,警方受理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係因為被害人常在犯嫌面前露財炫富,致使5名犯嫌至被害人家要求借錢不成而決意動手毆打、行搶,惟被害人當時身上現金不多,犯嫌等仍強盜財物得逞後逃逸。復經被害人案發後報警,鳳林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案經鳳林分局於案發地現場勘察,並啓動鷹眼小組成員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5名犯嫌犯罪影像,從路口監視器發現犯嫌做案車輛車號,即閞始展開追緝,並通報警局實施攔截圍捕,另與鄰近之吉安分局北昌、水源派出所組成聯合警力,共同於今(4)日4時許在6小時內將劉姓等5名犯嫌全數追緝到案,並起獲強盜之現金財物,充分展現花蓮警局共同打擊犯罪之決心,全案依強盜罪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鳳林分局表示,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務,切勿炫富曝露財物,成為有心人士目標,避免不法之徒有機可趁,同時奉勸宵小勿輕舉妄動,小心難逃警方法眼!查緝不法行為、維護治安都是警方之重要工作,決不輕易放過任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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