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光復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於20日下午18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光復鄉有人開槍,並擊中路旁自用小客車,警方受理後立即派遣專案小組前往調查,發現柯姓犯嫌因酒醉心情不佳,手持合法申請之獵槍,對路旁的自小客車開槍洩憤,沒想到打中的竟是家人的車輛,在警方查緝到案時犯嫌身上的酒味仍十分濃厚,酒醒深感後悔。



案經鳳林分局受理報案後,於當日案發1小時內迅速即將柯姓犯嫌查緝到案,並起獲涉案槍枝1把,充分展現花蓮警方迅速打擊犯罪之成效與決心,誓要還給民眾一個最安全的城鄉生活環境。
鳳林分局表示,民眾申請製造、運輸、持有自製獵槍或魚槍供生活之用,應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查驗烙印給照及列冊管理並合法狩獵漁獵使用,勿隨意濫用槍枝觸法傷人損物,若有不法使用槍枝案件必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