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自稱遭性侵之彭姓女子與江姓未婚夫
於20日上午
親至花蓮縣議會向
議長張峻
憤怒陳情,他們從被害人
的身份變成被告
人,實在無法接受,希望張峻議長為其主持公道。
陳情人表示,去
111年10月1日陳男(立委服務處處長之直系男孫)涉嫌性侵彭姓女同事得逞,陳男與彭姓女受害人原本已達成和解協議,豈料,陳男反告彭女及其江姓未婚夫恐嚇取財,導致受害人變成被告,協議宣告破局,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現由花蓮地檢署偵辦中。受害陳情人除了向花蓮縣消防局陳情以外,也前來向議長張峻陳情,泣訴陳男於去年10
月1日將彭女灌醉後性侵得逞,陳情人指稱,陳家在地方上有錢、有勢、有人脈,就可以為所欲為嗎?簡直是惡人先告狀。
被害人指出,他們冒著隨時會被報復的風險陳情,就是希望有人能替他們主持公道,陳情人非常懼怕,也十分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陳情人同時強調,彭姓受害女子及其江姓未婚夫平時並無與人結怨,此事件曝光後,其等若遭任何不測,請長官朝這方向偵辦,被害人顯然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彭女與江男指出,他們因與被指控性侵之陳姓男子已達成初步和解協議,因此遲遲未主動報案,結果陳男拖延數月之後,案情急轉直下,陳男反告彭女和江男恐嚇取財,於是今
112年1月7日一早警方便到彭女與江男的租屋處,將兩人帶回軒轅派出所製作筆錄。據江男所述,彭女與江男發現突然由受害者變成被告,十分錯愕,立即向警方表示要對陳男提出性侵告訴,但有一警員卻先安排江男進入茶水間,並告知;「你們如果要向陳男提告性侵,可能會多一項誣告罪」;警員又說「陳男父親原本要找黑道有力人士處理這個案子,但最後不想此事被擴大而作罷」,最終警方僅受理陳男控告彭女和江男的恐嚇取財案製作筆錄,彭女和江男則在同一日傍晚至婦幼隊向陳男正式提出性侵告訴。
陳情人合理的懷疑陳家已向警方施壓,並指出「陳男和解是假,請君入甕是真」,因為和解即證明性侵犯行。彭女與江男對陳男性侵過程指證歷歷,原為受害人,結果反變成被告,對人性的醜陋和險惡表示極度失望,
彭女在失望中也選擇了割腕自殺以表憤怒,所幸立即送醫獲救,江男強調,彭女迄今仍常在睡夢中吶喊,驚醒後總以淚洗面。
議長張峻
表示,呼籲花蓮縣警局可以針對警方公務執行中是否有不當之言論或有偏袒任何一方之情事加以了解,相信警方定能秉公處理,張峻
期盼此
性侵事件司法能早日釐清事實真相,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