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臺東報導

酒後駕車肇事易造成無數家庭破碎,在警方強力執法下來,仍有民眾未有警惕,罔顧法律,112年迄今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27件,造成3人死亡、24人受傷,且發生時間常為日間時段,統計112年迄今取締299件酒後駕車,其中移送242件公共危險罪。


在警察局強力執法強度下,仍有縣民輕忽酒後駕車嚴重性造成不幸憾事發生,提醒民眾酒後駕車觸犯公共危險罪,最高處三年有期徒刑,若肇事因而致人於死者,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參加宴席,如飲用酒類或是含有酒精成分料理,絕不酒後駕車,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警察局自即日起將連續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並置重點於日間酒後駕車行為,全面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臺東縣警局長陳錦坤表示,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民眾出門應酬飲宴,請利用「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請大家養成「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酒後駕車肇事已造成無數家庭的破滅及財產損害,珍惜自己及他人生命、身體安全,才能達成「酒駕零容忍」的目標及建構安全的交通環境,維護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