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為落實人權保障,滿足花蓮縣政府機關單位遇案選任通譯需求,確保通譯工作公正及強化通譯專業能力,花蓮縣政府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與花蓮縣警察局外事科於今(112)年6月10日、11日合辦112年通譯人員講習圓滿結束,其中包含越南語、印尼語、泰語、菲律賓、西班牙語、英語等通譯人員報名參加,由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警察局、移民署花蓮縣服務站及花蓮地方法院與地檢署特約通譯講授通譯人員角色、技能及專業倫理、涉外案件偵查程序、外國人居停留法規、警政司法程序、就業服務法、勞基法與勞雇糾紛協助、通譯實務工作經驗分享等課程,藉此提升縣內通譯人員品質,保障外國人司法權益。


參訓學員均需經過講習及測驗,並聘請法院特約通譯及資深通譯人員擔任越南語、印尼語口試委員,以評鑑學員通譯能力,此次講習報名者20人,其中測驗合格者10人,合格人員將獲頒合格證書,居於花蓮縣者並列為警局通譯人員名冊供各單位聯繫。
縣警局長呂世明表示,通譯的角色對於僅通外語之當事人權益保護至關重要,如同橋梁一般,期勉學員持續在通譯領域精進、對社會作出貢獻,未來都能秉持公正、中立、客觀、忠實的態度,一同為人權保障及落實程序正義盡心、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