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海岸沙灘依交通部沙灘車管理指引原則禁止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今(28)日上午中度颱風杜蘇芮警報尚未解除,花蓮仍成豪大雨地區,惟有民眾反映三棧溪北岸仍有沙灘車業者罔顧遊客安全,在颱風天違規經營沙灘車,縣府再次重申,目前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及交通部頒訂之沙灘車管理指引,沙灘車行駛於海岸沙灘屬獨占且有排他性之行為,已違反海岸管理法規定;行駛於道路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沙灘車活動以導-禁兼施方向進行管理,交通部觀光局輔導協助地方政府釐清沙灘車業者於相關專區申請活動使用,針對未登錄地之地權管理部分,未登錄地既屬國有財產(雖非列屬國有非公用財產)仍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本於管理國產權責,參照現有海水浴場或造林等目之相關租賃契約規定,設法研訂一套相關使用管理辦法,俾利沙灘車業者得依法制程序提出使用申請,未經申請核准之沙灘車活動,依中央規定原則禁止。

縣府表示,沙灘車活動除涉及森林法海岸管理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令外,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尚未解除警報前如經勸離不聽,仍在沙灘活動,將依「災害防救法」處罰,呼籲沙灘車業者切勿帶客進入禁止活動之區域,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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