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檢警共同偵辦燒烤店販毒案 被告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葉柏岳指揮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少年警察隊與所屬吉安分局,偵辦以陳姓被告為首之販毒暴力討債集團,於前(22)日上午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陳姓被告等人住處及其所經營之海鮮燒烤店及招待所共8處進行搜索,拘提陳姓被告等6人到案,並查扣毒品咖啡包3,931包。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被告涉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於翌(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由檢察官諭知具保新臺幣3至5萬元候傳。

此案件以陳姓被告為首之販毒暴力討債集團,以經營海鮮燒烤店為掩護,對借款人放高利貸並進行暴力討債,同時以上開處所為據點販賣毒品咖啡包,牟取不法暴利。案經檢警長期蒐證後,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前(22)日上午執行搜索及拘提6人到案詢問(及訊問),並扣押毒品咖啡包3,931包、毒品彩虹菸307根、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大麻、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本票數十張等證物。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表示,檢警對於毒品犯罪將持續從速從嚴全力掃蕩,務求向上溯源、向下刨根,貫徹政府嚴加打擊毒品犯罪之刑事政策,守護民眾健康及無毒家園,特此告誡不法份子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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