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第2次地方機關巡察受理人民陳情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監察院第12組監察委員林文程及浦忠成,將於明4日蒞縣進行112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當日下午16時至17時,假花蓮縣政府大禮堂受理人民陳情。欲向監察委員陳情之民眾,自即日起可先以電話(洽詢電話:03-8228229 林小姐)或親至縣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預約登記安排。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表示,陳情民眾請先備妥陳訴書及相關書面資料(詳細寫明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如何違法失職的事實及檢附有關證據資料),並請寫明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電話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如為法人或團體,並須寫明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姓名、登記證字號。相關填寫事項可至中華民國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cy.gov.tw/News.aspx?n=146&sms=9084)陳情專區下載陳訴書範例參考。

當日受理程序將由縣府人員依登記順序編號引導向監察委員陳情,如欲陳情之民眾請於時間內前往陳情,以免逾時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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