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玉里報導

根據交通部的駕駛執照管理規定,75歲以上的高齡駕駛者每3年需更換汽(機)車駕照,若未依規定換照,仍騎車或開車被警察攔檢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會被罰款1800至3600元,並禁止駕駛及扣繳駕照。
此項制度乃是考量隨著年齡增長,人們會出現感覺、認知和運動等身體功能下降的現象,影響反應時間、動作速度不如以往;為保護駕駛人與用路人的行車安全,高齡駕駛人需進行體格檢查、認知功能的測驗,以確保適合繼續開車或騎車。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黃俐禎心理師表示,在社區關懷據點中,經常觀察到失智長者有被此制度年齡歧視的感受以外,無奈於家屬對長者自行駕駛或獨自外出的擔憂,經常不被支持前往換證,或者受到實際生理或認知機能退化的限制,未能成功通過換證所需的測驗,因而離過往縱橫馳騁的風光漸行漸遠。

部分長者甚至因為無措於面對青春逝去,而開始感到憂鬱,使得整體身心理的狀況下降地更加急速。為了重振高齡者的信心,心理師在社區關懷據點的活動裡,設計教導失智長者製作「競速旋轉筒」,除了透過手作來訓練長者精細動作、執行功能等能力,也在完成品的遊戲中,重新感受駕駛的自由與快感;大夥們也在遊戲裡,不由自主地開始分享過去曾經去過的風景名勝,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著驕傲與歡喜。
心理師鼓勵大眾,雖然許多失智疾病不可逆,患者與照顧者在努力於延緩能力退化的道路上,經常經驗到許多挫折,但是過往的經驗並不會白費,每一段歷程都會成為當下的養分與動力,並再次創造新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