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攜手內政部及南投縣府 探討不動產暫行條例及現行宗教土地使用制度及未來變革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今(29)日上午在花蓮縣環境教育數位中心辦理「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申請作業座談會與提升宗教團體識詐知能宣導活動,民政處長明良臻致詞時表示,宗教團體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延長申請期限2年,呼籲宗教團體務必把握期限,儘速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座談會主要針對《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進行說明及分享案例經驗,也將反詐觀念及相關識詐的宣導納入活動中,期能透過宗教團體推廣防詐教育,分享防詐宣導教材,藉由長期且深入的防詐宣導合作,增強民眾力抗新興詐騙手法的防詐能力。

內政部宗教政策科張琳科長說明暫行條例立法目的、適法對象、申請時所需文件、審認機制及與法律效果等等,並強調申請應備文件已放寬,鼓勵宗教團體把握機會以簡便的行政作業程序,免去日後不動產爭議衍生的司法爭訟。

南投縣政府宗教禮俗科周洋攀科長則以實際受理及輔導的案例進行分享。他指出,宗教團體申請權利歸屬是經政府機關依行政程序審認作業,也提供將來作為訴訟爭議的佐證資料,可更加保障宗教團體的財產。 另外「國土計畫法」預計明年上路,縣府藉此機會,也請來內政部寺廟輔導科林正德科長,為鄉親解說現行宗教土地使用制度及未來的變革,分析目前內政部輔導寺廟合法化的規劃。而向來關心國土議題的韓林梅議員也特地出席與會,她強調對於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和宗教建築未來的使用,花蓮鄉親仍有很多疑慮,並建議縣府應配合管制需要,訂定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指導原則。

林科長指出未來將依國土計畫法實施土地管制,希望透過國土計畫引導各類土地開發使用含宗教建築坐落於安全、適宜之區位,而非限制宗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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