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為防堵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系統性流入食品供應鏈,責成環境保護局訪查轄內化工原(材)料販售業者,針對57種具有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辦理輔導,亦配合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與冬至等民俗節慶辦理專案查核,並與本縣畜牧業結合辦理宣導等,以防堵食安事件發生。
在縣長蔚徐榛蔚的帶領下,花蓮縣不僅在109-111年期間,化學物質管理考核獲得優等及特優的成績,更於「111年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比賽中,獲得執行績優第一名及地方亮點績優特等的殊榮!
縣長徐榛蔚表示,「永續是花蓮的日常,花蓮是永續的指標!」,以「縣府推動、業者落實」公私協力的運作,與業者成立夥伴關係、相互輔導與經驗交流,要求業者落實食安風險物質管理,並推廣綠化化學轉型,以維護本縣縣民健康,持續朝向(SDGs)中的第3項「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及福祉」及第17項「多元夥伴關係」邁進,實現環境永續目標發展。
環保局於訪查中,加強宣導「化工原料四要管理」,並請業者務必落實化學物質管理,其中四要管理分別為:1要「貯存分區」亦即「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分區、分櫃貯存,化工原料區應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警語、2要「標示明確」亦即化工原料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藥品、飼料及肥料等用途、3要「用途告知」亦即販售應詢問購買目的、用途及提醒勿使用於食品、4要「流向記錄」亦即記錄買方資料、交易量、庫存量,以避免食安風險並證明販賣方盡相當注意責任。
環保局持續推動食安風險物質管理,建構完善食品安全防護網,對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之工廠,嚴格要求遵守四要管理措施,並加強現場查核,確保業者能夠清楚掌握化學品的用途、流向及貯存量,從源頭控制風險,以避免流向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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