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針對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今日之聲明,議長張峻嚴正說明如下:
一、程序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並無任何違法或擴權情事
依《地方制度法》及議事規則,程序委員會本就負有議案排程與程序把關責任。
在 0403 地震、後續風災及光復、鳳林、萬榮等地重大災損發生後,要求縣府就 115 年度總預算是否充分反映災後重建需求與地方財政結構問題 提出說明與調整,是議會應盡的監督責任,而非所謂「卡關」。
二、中央補助不能取代縣政責任,更不能成為拒絕檢討預算的理由
中央災後專案補助,屬於特定用途、分年執行之經費,並非縣府年度總預算。
縣政府本就應將災後重建、基礎建設、社福與鄉鎮市財源結構,系統性納入年度預算整體規劃,而不是以「已有中央補助」作為不編列、不調整、不說明的藉口。
三、真正傷害民主的,不是要求說清楚,而是拒絕讓問題被看見
議會監督不是橡皮圖章。
在重大災後、財政結構明顯失衡的情況下,倉促通過一份未經充分檢討的總預算,才是真正對縣民不負責任。
四、議會立場始終一致:補齊、說明、再審議
我們從未否定審查,也未阻止討論。我們要求的只有一件事,讓預算「對得起現實」,
讓重建「看得到未來」,
讓議會監督「有實質意義」。
議長張峻強調,監督不是政治操作,為民把關也不該被抹黑。花蓮需要的不是對立,而是誠實面對問題、負責任地把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