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臺東報導

原住民保留地長期因移轉限制,難以被金融機構視為有效擔保品,導致族人在住宅與產業發展資金取得上面臨重重困難。為改善此一結構性問題,立法委員陳瑩多年來持續在立法院推動制度改革,促成「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政策落地。
此制度已於去(114)年12月16日正式對外宣布,並於今(115)年1月16日正式上路,象徵原保地在金融市場邁向正常化的重要一步。而為了讓政策真的能被族人所用,陳瑩親赴台東四場說明會,傾聽族人的疑問及個案需求,並責呈原民會務必滾動式修正相關流程,讓族人真正能「借得到、用得到」,不再「窮得只剩下土地」。

陳瑩自2016年重返立法院即著手推動「原住民金庫」政策,希望從制度面改善原住民族在金融體系中長期遭遇的不平等處境,其中「原住民保留地無法作為有效擔保品」正是核心問題。隨著政策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的累積,陳瑩逐步調整策略,改以「原保地貸款信用保證」作為突破方向,自2022年起持續透過質詢與協調,推動政府以信用保證機制降低金融機構風險,終於在去年促成原保地信用保證制度上路,歷經十年努力,讓原保地正式邁向金融市場正常化。

為讓政策資訊深入地方、協助族人了解申貸流程與權益,陳瑩連三日於台東出席原民會舉辦的四場「原保地貸款信用保證業務政策說明會」,與原民會及金融機構代表共同向在地族人說明制度內容、貸款用途、申請資格與必要文件。陳瑩表示,台東原鄉地區幅員遼闊,族人對於金融服務的可近性相對不足,因此政策宣導與在地輔導同等重要,唯有資訊透明、流程清楚,制度才能靈活被使用。

陳瑩指出,原保地依法僅限原住民所有,過去在銀行授信實務上,往往因估價困難、流通性不足及管理成本較高等因素,被排除於一般不動產擔保之外,使許多族人「有土地卻貸不到款」。此次由原民會委託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及全國農業金庫等金融機構合作,最高可提供9.5成信用保證,大幅提升金融機構承作意願,讓原保地真正具備融資功能,讓我們的族人不再「窮得只剩下土地」。
依現行規劃,原保地貸款可用於自建、自購與修繕住宅,以及經濟產業用途,包括營運週轉金與資本性支出等,申請人與配偶累計信用保證額度最高可達新臺幣一千萬元。政府並透過利息補貼機制,減輕族人利息負擔,協助其在兼顧還款能力下取得發展資金。陳瑩強調,原保地貸款信用保證不是補助,而是一項讓族人「借得到、用得到」的金融支持工具。未來也將持續督促相關單位優化申請流程、擴大承辦金融機構,讓制度更貼近原鄉需求,真正發揮促進住宅安定與產業發展的政策初衷。
說明會中,有許多族人提出疑問,包括如何評估原保地的價值?若領有禁伐補償是否還能申貸?或是要點中的每戶僅能一人申請的限制是否以戶籍地址登記為準?陳瑩表示,每個個案的條件評估有很多面向,不一定有統一答案,如果真的有意申請的族人,除了向原民會各地的金融輔導員洽詢外,亦可聯繫她的辦公室來諮詢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