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將至縣府溫馨提醒:愛護移工好友切勿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

台灣即新聞  記者 楊金明/花蓮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年節期間家家戶戶忙於大掃除、準備年菜或接待親友團聚,花蓮縣政府溫馨叮嚀,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家庭,務必遵守聘僱規定,勿讓看護工從事與照顧被看護人無關的工作,以免觸法,影響過年好心情。

花蓮縣政府表示,移工朋友遠渡重洋來到花蓮提供勞務,為許多家庭減輕了照護壓力,是我們重要的家人與夥伴。年節前後,家中事務繁雜,部分雇主可能會因一時忙不過來,順手請看護工幫忙大掃除、洗全家人衣服、在自家餐廳幫忙,或是帶去親友家協助清潔。然而,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家庭看護工的合法工作範圍僅限於「被看護人之日常生活照料」及「相關環境清潔」。常見觸法行為例如:一、協助家庭雜務:要求看護工打掃整棟房子(非被看護人房間)、清洗全家人衣物。二、營利行為:帶看護工到自己經營的小吃店、果園協助採收或洗碗。三、支援他人:指派看護工去親戚家幫忙或照顧小孩。若雇主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嚴重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甚至可能被廢止聘僱許可。此外若將移工「借」給他人使用,則可能涉及非法指派,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

花蓮縣政府向來積極推廣友善的勞動力環境,自114年起透過 「外籍家庭看護工勞雇安心計畫」 提供護理師搭配通譯人員到宅訓練與法令宣導,希望能增進勞雇雙方和諧。再次呼籲,請雇主體恤移工朋友的辛勞,讓他們能在專業崗位上安心工作。如有任何聘僱法律疑義,歡迎電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03-8227171#358、359。祝福鄉親們都能度過一個知法、守法、平安且幸福的春節假期!


發表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